1968年,48岁的吕乐在经历了大风大浪后金盆洗手提前退休,靠着名下大批房产的房租过着舒适的生活。5年后,香港廉政公署成立,他随即成为廉政公署头号追查目标,吕乐成为头号通缉犯,吕乐迫不得已带着8名子女及妻子蔡珍一家人逃往加拿大定居。1979年,吕乐买下台湾台北市东区敦化南路公寓豪宅,自此定居台湾。因为台湾和香港之间没有引渡条例,所以香港廉政公署不能执行通缉令将其拘捕归案。不过虽然30年过去,但通缉令至今仍然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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